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17〕21号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重考学生违规情况的通报(第一期)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重考从2017年3月11日开始,2017年3月19日结束。现对截至到2017年3月13日考试过程中的学生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1. 在2017年3月11日12:20-14:20举行的《大学英语C》考试过程中,应数15-5班学生阿迪力江·阿卜杜热伊木(学号:20131701415)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其行为构成作弊。
二、化学化工学院
1. 在2016年3月12日10:00-12:00举行的《高等数学Ⅰ(A)》考试过程中,化机16-1班学生官月茜(学号:20161011224)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其行为构成作弊。
三、机械工程学院
1. 在2016年3月12日10:00-12:00举行的《高等数学Ⅰ(A)》考试过程中,机械工程15-2班学生西尔艾力·吐尔孙尼亚孜(学号:20152007427)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其行为构成违纪。
四、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在2017年3月13日17:30-19:30举行的《电磁场理论》考试过程中,通信工程13-2班学生毛丽旦木·木特甫拉(学号:2013130245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其行为构成作弊。
以上学生均按照《新疆大学普通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3]112号》文件的规定来处理。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