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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17-07-11 00:08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拨付2016年自治区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新教材20151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478名学生,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名额分配见《新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校园文化、学风、校风建设中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列(2015~2016学年获得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应修学分,且所修读课程(含必须、限选、任选课)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3.0以上,无任何补考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

6.体能测试合格及以上;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行为。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与推荐。学生可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进行申请,经所在班级民主推荐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学院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后交学院评定小组。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附500字以内的本人情况介绍(以第一人称撰写);填写《新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学院评定小组审核与公示。各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专业)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学生成员应具有代表性,不少于本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

学院评定小组评议后,由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然后将学生所有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定情况报告一并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确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后,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全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报送教育厅。

    4.报送材料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包括学院评定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书(限500字)、成绩单、《新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见附件3)、先进事迹材料(含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三部分)等,除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其他材料须发送电子版至党委学工部彭森鹏QQ邮箱。

(三)报送新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要求使用excel格式,表中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等信息务必正确,材料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请各学院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8585095。

附件:1. 新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新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新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

新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不包含2016级新生及2015级进入专业预科生)

序号

学    院

人数(单位:人)

评选人数(单位:人)

 

         备注

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37

15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87

31

3

法学院

456

13

4

人文学院

562

16

5

中国语言学院

572

16

6

新闻与传播学院

386

11

7

外国语学院

451

13

8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656

21

含科技班、基地班专业

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399

11

10

化学化工学院

1201

51

含石油化工方向专业

1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716

20

1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543

16

13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537

71

含采煤专业20人、地矿、资源勘查工程专业51人

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204

34

15

机械工程学院

988

28

16

电气工程学院

997

28

17

建筑工程学院

1239

35

18

纺织与服装学院

580

17

19

旅游学院

328

9

20

软件学院

645

18

21

国际交流文化学院

103

4

22

预科基地

0

0

总   计

14187

478

附件2

新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

面貌

入学

时间

学号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大学                 学院             班

曾获何种奖励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

人口总数

家庭

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习成绩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三份,自治区教育厅、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各存档一份。


 

附件3

新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

学院名称:              (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院(系)

专业班级(全称)

入学年月

学   号

性别

民族

体能测试成绩

平均学分绩点

农业银行

卡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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