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党学字〔2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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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新疆大学“小岛康誉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年度新疆大学“小岛康誉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校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52名,差额1名。
(二)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3000元。
(三)评奖对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二年级)。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面前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在2015-2016学年获得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应修学分,且所修读课程(含必须、限选、任选课)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任何补考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体育课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
(五)评选程序
申请学生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学院,学院评议小组严格审核学生材料,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对申请学生进行研究确定,并填写《新疆大学2016年度小岛康誉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供学生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学院教务办签字盖章。经学院公示后,将申请表、成绩单和《新疆大学2016年度小岛康誉奖学金本科生申请汇总表》(附件3)(各两份)于9月7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彭森鹏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彭森鹏办公自动化信箱。
附件:
1. 新疆大学2016年度小岛康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新疆大学2016年度小岛康誉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3. 新疆大学2016年度小岛康誉奖学金本科生申请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新疆大学2016年度“小岛康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小岛康誉奖学金(52人) |
推荐人数 |
含差额人数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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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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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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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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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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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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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2 |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3 |
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2 |
|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
2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
机械工程学院 |
4 |
|
电气工程学院 |
4 |
|
建筑工程学院 |
4 |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2 |
|
旅游学院 |
1 |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1 |
|
软件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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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3 |
1 |
附件2: 新疆大学2016年度小岛康誉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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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彩色免冠照片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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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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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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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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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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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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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表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及获奖情况 |
班主任签字: |
2015-2016学年成绩 (课程名称 及分数、平均学分绩点) |
教务办签字: 盖章: |
学院推 荐意见 |
领导签字: 盖章: |
学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
领导签字: 盖章: |
学校审批 意见 |
领导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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