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党学字〔2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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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新疆大学“雪莲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支持新疆大学的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科技实践创新能力,倡导大学生积极投身新疆的建设发展。2014年新疆卷烟厂出资在新疆大学设立“雪莲奖学金”,现就2016年度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各民族学生。
二、评选人数及金额
评选2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家庭贫困,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在2015-2016学年获得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应修学分,且所修读课程(含必须、限选、任选课)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3.0以上,无任何补考科目);
3.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实践活动者优先;
4.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5.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四、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新疆大学《雪莲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附上2015-2016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复印件,并附500字以上的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初审:学院评定小组建议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研究确定,并在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学生申请材料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材料逐项审核后,上报校级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推荐名单。
3.终审:评审委员会(由新疆卷烟厂及有关专家)联合对初审确定的推荐名单学生进行统一面试或试讲,参考学生的参与度与优秀度,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4.各学院需将新疆大学“雪莲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书、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学生上学年成绩单于10月17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新疆大学“雪莲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学生工作部王荣信箱。
附件:
1. 雪莲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新疆大学“雪莲奖学金”申请表
3.新疆大学2016年度“雪莲奖学金”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8日
附件1:
“雪莲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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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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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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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文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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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语言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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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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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国语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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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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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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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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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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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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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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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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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
16 |
电气工程学院 |
1 |
|
17 |
建筑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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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旅游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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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软件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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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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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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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疆大学“雪莲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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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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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必须)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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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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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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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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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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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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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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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院/班级担任何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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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排名/ 年级专业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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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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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鉴定:(如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学院评审小组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职能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公司终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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