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新疆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经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执委会2017年度会议审议决定,今年继续向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颁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现就我校2016-2017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
二、评选人数及金额
共2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人奖励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新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
3.诚实守信,生活节俭;
4.遵守学校纪律,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初审,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学校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2.各学院要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评选上报,申请表(附件1)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需附本人500字以上申请书及2016—2017学年成绩单,成绩单要求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申请表中学院签字栏目需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所需印章均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3.请各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 9月2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荣 联系电话:8585095。
附件:
1.“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
3.新疆大学2016-2017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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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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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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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文学院 |
1 |
|
5 |
中国语言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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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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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国语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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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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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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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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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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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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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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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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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
16 |
电气工程学院 |
1 |
|
17 |
建筑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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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1 |
|
19 |
软件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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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1 |
|
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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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疆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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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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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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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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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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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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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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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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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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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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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称谓 |
姓名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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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签名: 年 月 日 |
班 级 意 见 |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