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拨付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高等教育)经费的通知》(新教函〔2019〕47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45名学生,名额分配见《新疆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校园文化、学风、校风建设中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体测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与推荐。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进行申请,经所在班级民主推荐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学院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后交学院评定小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附500字以内的申请书(以第一人称撰写);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严格按照《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见附件3)填写。
(二)学院评定小组审核与公示。各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专业)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学生成员应具有代表性,不少于本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
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并择优推荐,由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后,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定情况报告一并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核确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报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后,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全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由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申请书(限500字)、成绩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评定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先进事迹材料(含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三部分)等,除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其他材料须提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负责老师统一汇总后报送。
(二)材料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报送统计报表要求excel格式。
(三)请各学院于2019年10月16日前将国家奖学金材料一式三份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未尽事宜,请于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刘晶晶;联系电话:8585095。
附件:
1.《新疆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4.《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
新疆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不包含2019级新生及2018级预科生)
序号 |
学 院 |
评选人数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 |
4 |
法学院 |
1 |
5 |
人文(中语)学院 |
3 |
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7 |
外国语学院 |
1 |
8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
2 |
9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10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11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12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2 |
13 |
地矿与矿业工程学院 |
2 |
1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15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16 |
电气工程学院 |
3 |
17 |
建筑工程学院 |
3 |
18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2 |
19 |
旅游学院 |
1 |
20 |
软件学院 |
3 |
21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1 |
总 计 |
45 |
附件2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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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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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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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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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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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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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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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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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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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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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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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院系: 学号:
推荐意见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