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18〕75号
关于安排我校本科生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籍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
学籍是一个学生取得学习资格的首要条件,各本科教学单位务必保证在学的学生都是我校注册过学籍的学生,不能私自接受外来学生在本校就读。
目前我校已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了所有在籍老生的学年注册和2018级新生的学籍注册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保证在校本科生学籍数据的完整规范,现将在校本科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对象
所有在籍本科生
二、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
三、核查流程及要求
1.核查流程:见附件1。
2.核查内容:学籍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码、院系、专业、班级等)。
3.核查要求:核查必须是由学生本人亲自注册学信网账户进行,任何他人不得受委托对学生本人信息进行核查。
4.如因办理保留学籍、休学等原因暂不在校的学生,相关学院需在学生复学时提醒学生进行核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学籍信息核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学籍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有误的学生,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便修改教育部学信网学籍信息:
(1)学生本人申请书,说明更改原委;
(2)户口本彩印件(本人页、父母页)各1份;
(3)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正反彩印件1份,领取凭条、临时身份证等暂不受理。
3.学籍信息中学院、专业、班级、预计毕业日期有误的,由学院按附件2签字盖章统一上报,无需提供学生本人的任何证件。
4.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查询核实,造成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学年注册或学历注册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学籍信息核查疏忽而影响学生毕业的单位,由相关单位负责。
如有不明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
联 系 人:阿巴拜克力.依沙克、李文慧
联系电话:8583364
附件1:《学信网学籍核查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2:《学院学籍信息更正汇总表》
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新疆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