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调整就业
及补办报到证/证明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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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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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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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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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到证号 |
新人社就毕字第 10755 |
学 历 |
本科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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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业单位 |
市(地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现调整单位 |
市(地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改派(调整就业)或补办理由 |
□原结业且未就业,现毕业仍未就业,申请报到证改派为毕业生报到证,报到接收派遣单位不变。 □原结业且未就业。现毕业且就业,申请报到证改为毕业,且改派到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结业且就业。现毕业且解约后无新单位,申请报到证改派为毕业生报到证,且报到接收派遣单位改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结业且就业。现毕业且解约后签约新单位,申请报到证改派为毕业生报到证,且报到接收派遣单位改为新单位或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毕业且未就业,现就业,申请报到证改派到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毕业且就业,后解约并新签约单位,申请报到证改派到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就业且就业,后解约并暂无就业单位,申请报到证改派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某项,且已遗失报到证原件,但在毕业起算三年期内,申请补办报到证并改派到相应项。 办理需携带: □报到证原件 □毕业证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签单位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原单位解约函 □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函/调档函/或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已满15日公示期) □委托授权书 □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其他: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情况属实,请予办理为盼。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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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楼9楼905办公室(BRT1号线高新街站出站右手全聚德对面)电话0991-3689695。因该处室业务繁忙,此业务仅周二周四上午13:00前,下午18:00前办理此项业务。该处室每年6月1日--7月1日期间因办理高校就业审核业务会搬迁到南湖电信公司旁边的新疆人才大厦(宾馆)四楼4009办公室办公,此期间请到南湖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