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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我校2018-2019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学生受助资格的通知
2020-02-24 01:08  

关于审核我校2018-2019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学生受助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公室工作安排,为使资助人更多的了解学生的情况,关注学生成长成才的经历,应新长城项目办公室及捐赠人的要求,现需要审核我校2018-2019学年80名“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受助资格(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

各学院需认真对本学院受助学生受助资格开展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本人受助资格:

(一)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三)不愿意参加公益或志愿活动者;

(四)不愿给捐赠人回信者;

(五)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六)每学期学习成绩出现3门以上不及格者;

(七)接受其它资助或奖励超过5000/年者;

(八)主动申请放弃者;

(九)对捐赠人提出额外要求者。

取消资格的学生,学校将审核结果报送新长城项目办公室,由新长城项目办公室征求捐赠人意见后停止对其资助并取消今后再次申请资格,并为捐赠人重新选择新的资助对象。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为规范材料填写,使本项资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特对相关材料填写的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符合继续资助的学生

提供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的学生成绩单(2018-2019学年),并填写《附件2: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要求如下:

1.每项信息需如实填写完整

2.照片不可少(可用电子版彩打)

3.学院意见栏:意见签署处需填写意见,主要是针对学生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及学习成绩、品行描述;签字,盖章,填写日期

4.成长记录表(多页的)双面打印

(二)不符合继续资助的学生

1.提交原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见附件2)

2.填写《附件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

3.拟受助学生需提供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的学生成绩单(2018-2019学年),并填写《附件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填写要求参考成长记录表

4.拟受助学生提交候选学生申请书:

1A4打印《申请书用纸》(见附件5

2)手写,字数不少于400字,内容包含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

3)标题统一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

4)称呼统一写:尊敬的孟丽红阿姨

5)最后落款请写明申请人及申请日期

5.填写《附件6: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此表仅需提供电子版,由各学院汇总学生信息后统一发送

(三)学院需提交《附件7:新疆大学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有调整的请在备注栏备注清楚:A替换BBA替换;打印、签字、盖章。

各学院要及时组织受助学生认真填写成长记录表,并对学生所填写内容严格审核,记录表中学院意见栏需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对学生本学年总体情况做出评价,填写审核结果,签字并盖学院党委公章。各学院请将学生审核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91118:00点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高丽萍处。

附件:

1.新疆大学受助学生信息表

2.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模板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申请表

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5.申请书用纸

6.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

7.新疆大学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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